永宁事记(nph)_120.律法之理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120.律法之理 (第3/6页)

依我所见,得先带着契书,去府衙抵消抑或是银钱赎身。”

    逃奴?

    赎身?

    短短两句话,反复踩中陆贞柔的心痛之处,让少nV心头怒火蹭蹭直冒。

    可展眼瞧见辛掌柜母nV俩站在一旁,满脸皆是无所适从的惊慌。

    陆贞柔按捺下怒火,深深地吐了一口浊气,继而问道:“若是我治好了你家的‘无嗣之症’,你们母子二人可愿意从此与辛小娘子和睦恩Ai,交出契书,放这个nV孩离开吗?”

    “这个……”

    文母沉Y片刻。

    她对自家儿媳并无多大恶感,只因子嗣之事,积年累月下来,x口里含了不少怨言。

    凭心而论,儿媳夙兴夜寐,整日C劳,实在是挑不出多少错来。

    文秀才却又另一番打算:平日里老娘C累,后来有了新娘分担,家里明显兴旺了不少。

    想到这儿,他偷偷地瞧了一眼陆贞柔,眼神微动,有些说不出的模糊腌臜心思。

    暗想:“圣人道‘书中自有h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’。秀娘身无子嗣,没什么要紧的,大不了再多娶几个妾室。”

    书生又看向那nV孩,虽然年岁尚小,却生得楚楚动人。

    不然他也不会从人牙处花上几贯的大钱,只为了买下这nV孩。

    似是看出了书生的心思,陆贞柔心中冷笑不已。

    事情的关键,无非在酸文迂腐的秀才身上。

    只因这世道鲜少见不Ai孩子的母亲,更没有不Ai儿子的母亲。

    就在几人相互僵持之际,一道声音突兀地响起。

    “就是这儿——”

    声音粗声粗气,带着谄媚讨好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